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59号10栋3楼1号房屋

起拍价:¥156万元     评估价:¥221.9256万元     标的物保证金:15万元
标的状态:
0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城市:
成都市金牛区
处置法院:
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开拍时间:
拍卖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1-07-30 10:00:00
         拍卖链接                                       看样预约通道
详细参数
权证信息
  • 执行裁定书案号:(2020)川0112执810号
  • 产权证:510106009002GB00043F00010012
  • 土地性质:无
标的物详情

拍品名称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591031号房屋

网络询价:221.9256万元

起拍价:156万元

保证金:15万元

加价幅度:0.5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591031

执行案号

2020)川0112810

优先购买权人

/

不动产单元号

510106009002GB00043F00010012

用途

商业

查封情况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首封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建筑面积

138.76平方米

户型

(现状)            

所在楼层/总楼层

3

财产占有情况

标的物目前有租赁,经营养老院,租赁情况如下: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591014-5号、21号、23-4号、31号的房屋为合租,每月租金共计600元,租房期从2016725日起至2026724日止,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实地调查)

是否负责腾退

/

钥匙

物业欠费

/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
、《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说明

1.拍卖对象:

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591031号,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网络询价,本院合议庭根据其网络询价结果确定起拍价。

2.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特别说明:标的物目前有租赁,经营养老院,租赁情况如下: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591014-5号、21号、23-4号、31号的房屋为合租,每月租金共计600元,租房期从2016725日起至2026724日止,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实地调查)